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山东省全面推广住宅分户验收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0-06-23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84

    今后,我省将全面推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将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日前,省住建厅下发的《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透露了这一信息。

  据了解,与分户验收相比,以前一些地区实行的是“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时,有的开发商会提前拿出质量较好的房子让验收人员检验,这很容易让竣工后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并给日后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埋下隐患。

  新办法要求,分户验收就是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那么分户验收主要验收哪些方面呢?新办法规定,分户验收的对象包括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质量,栏杆、护栏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采暖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内容等10个方面。分户验收中,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分户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须经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验收。

  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将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分别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对于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责令改正,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及负责人姓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央企大盘开盘在即 房价制定成关注热点
下一篇:楼市脆弱心理僵局迟早会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