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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全国版”五年定型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01-17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801

     财政部表态原则上同意重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无疑印证了房产税到来的脚步。这也使得此次“重庆版”的房产税试点,被赋予更为明确的全国性意义。

  上周,记者在对一位地方财政厅负责人进行采访时了解到,尽管目前仅有重庆、上海两个城市在进行房产税试点,但首批试点预计会在2011年到2012年期间再增加两个左右,以便进行政策效果的比较和参照,并且在未来五年时间里,适用于全国的房产税框架性办法将逐步成熟。

  “按照中央的部署,对房产税推广至全国有一个五年左右的规划,”记者从一位地方财政厅负责人处了解到,“也就是说,房产税从开始试点到最后制定出一个相对成熟并能适用于全国的框架性办法,大概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吧。”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两地的房产税征收细节上来看,两地的方案在征收对象、税基、税率等各方面可以说完全不同,而“事实上这也体现了中央对不同试点方案的比较和参照”。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分析,重庆、上海房产税征收方案的试点情况将会给未来同类城市起到示范作用。上海对应着北京、广州等一线热点城市以及杭州、宁波、福州、厦门等东南地区房价较高城市,而重庆则与成都、武汉、天津等二线城市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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