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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铜仁地区物价局向铜仁城区41家房开企业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或未“一套一标”的,将坚决按照相关法规处以每套5000元的罚款,对从事价格欺诈的将实施法律规定的上限最高罚款。
据悉,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向购房者重点标示如下内容: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销售地下停车位的,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面积和销售总价;销售存量住房,应标示房源具体区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结构、户型、房屋所有权证号、交易准入许可证号(或土地使用证号)、销售价格、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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