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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擅收高价电费 物价部门出台电费结算公式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10-16 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 2792

 武汉早已实施阶梯电价,而一些租户却长期交着“高价电费”。

  李先生租住在三眼桥三村,他昨天反映,他家电费一般都是在二档的额度,但是房东却按照一度电1.1元钱收取。“按这个标准,我们每个月要多40%的电费。”

  昨天,记者来到三眼桥三村,这里私房较多,租户也多。租客们都反映,房东电费收得太高,最少的每度电收1元,多的收到1.3元。记者采访的几位房东,他们都振振有辞:别人都是这么收的。

  按照武汉阶梯电价方案:第一档每户每月0—180度,电价不变,每度0.57元;第二档181—400度,每度多交5分钱;第三档401度以上,每度多交3毛钱。这些住户们大多属于第二档,却被房东收了高价电费。

  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实行阶梯电价以来,接到很多租户投诉。省物价局出台新规,从10月1日起,房屋出租人和租户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原则,房东和租户均应分表计算,合理分担。物价部门出台了三种具体的计费公式。其中一种是:若总电表之后分电表装置齐全,线损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公式为:租户与房东的结算电费=总电表抄见电量电费÷分电表抄见电量总和×各承租人分电表实际抄见电量。

  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对于乱收费的房东,租户可拨打12358投诉,物价部门将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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