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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精品房“百病缠身” 地产公司赔偿16.7万元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12-12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87
装修精品房“百病缠身”地产公司赔偿16.7万元

  入住黄金地段全装修精品房会是怎样一种感觉?市民杜先生的回答出人意料:苦不堪言。近日,长宁区法院审结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某地产有限公司应对涉案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除将相关排水管道分开设置外,还须赔偿杜先生维修费、误工费及租金损失共计16.7万余元。

  2008年6月,杜先生购买了一套长宁区黄金城道上的全装修商品房。去年4月,杜先生一家高高兴兴搬进宽敞气派的新居。没想到,烦心事就此缠上了杜先生:先是卫生间地漏溢水,接着是莫名其妙断电,再后来是客厅地板拱起。6月10日,杜先生因阳台积水再次向物业报修,而这已是他入住后第7次报修了。

  之后,杜先生将入住以来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再次向物业公司申请修复,并出具书面情况,通过物业公司交给开发商,希望予以妥善解决。去年7月28日,杜先生因家中突然断电再次报修,并在电源插座内发现泥浆水。地产公司工程部派人上门检测,结论为:电线破损并露出铜芯,电线上带有泥水,估计是PVC管破损。

  因协商维修方案及赔偿标准不能达成一致,今年4月,杜先生将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地产公司按照房屋质量检测机构的鉴定结论及修缮建议,对房屋3层楼面雨水管和阳台地漏排水管分开设置,赔偿其余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1.7万余元,另赔偿租金损失、误工费、物业费共计34万余元。

  地产公司辩称,同意将管道分开设置,同意赔偿其他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认可每月1.5万元的租金标准,但对赔偿误工费等持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地产公司向杜先生承诺对涉案房屋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但在房屋交付后,对杜先生多次反映房屋质量问题,地产公司均未能妥善解决,给杜先生的居住带来影响。现杜先生要求地产公司修复、支付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支持。根据具体案情,法庭对杜先生诉请的租金损失及误工费作出调整酌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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