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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必忧心房地产会“崩盘”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1-12-21 00:00:00   来源:新京报   点击: 2741

    与“放量大涨”的2009年相比,当前的房价仍然高出了20%左右,而如果与2003年二次房改时的房价相比,当前的房价则更是高出了300%以上。“崩盘论”言之尚早。

  据媒体报道,12月19日,在2012年《社会蓝皮书》暨社会形势报告会上,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教授表示,“整个房地产业如果出现崩盘的情况,会对经济造成致命的影响。”

  在持续两年多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尤其是在2010年底陆续启动的房产税试点、“十二五”期间3500万套的保障房计划、以及今年12月初住建部延续限购令等一系列持续加力的调控政策下,房价持续上扬曲线的斜率正在降低,习惯于高速扩张的房地产企业亦在纷纷收缩战线。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房地产可能崩盘的“入冬论”不绝于耳。

的确,如果我国房地产业崩盘,不仅会引发房地产关联产业的应声回落,亦有可能引发我国银行业的系统危机。而如果占我国融资总量80%以上的银行业,一旦发生系统性危机,其结果必然是灾难性的。

  仅仅两年时间,我们对房地产未来的预期,已由过于乐观的“盛世论”,转向过于悲观的“入冬论”。

  这种情绪化的急剧扭转,显然有失理性的分析。因为,对房价过快上涨的“抑制”,并不意味着对房价的终极“打压”,更不意味着对房地产业的“打压”。自2009年底持续至今的房地产调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呼应民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挤出房价高企的泡沫,而并非终极打压房价,更非打压房地产业。

  此外,我国房地产的刚性需求并未消失,在度过此轮调控之后,“持币观望”的刚性需求仍将会持续释放。因为,我国当前的城镇化水平仅为40%,而未来10年的城镇化目标要达到70%以上,大规模的城镇化发展空间,必然会对未来的房地产业形成中长期的支撑。

  还有,对我国当下严重失衡的地方财政收支而言,基于现实层面的推理,可以说在中央地方财权事权尚未彻底理清前,地方政府仍然是支撑房价不至于崩盘的关键力量。

  在持续推进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房价有可能进入阶段性的“拐点”,但绝无可能进入难再复生的“冰点”,房地产业亦有可能进入阶段性的收缩通道,但亦绝无可以进入崩盘之境地。

  这从持续调控两年的房价走势即可得知。12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虽然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城市房价,与10月份相比下跌拐点明显,但是与2010年同期相比,限购城市的平均降幅仅为0.35%。如果以此与“放量大涨”的2009年相比,当前的房价仍然高出了20%左右,而如果与2003年二次房改时的房价相比,当前的房价则更是高出了300%以上。

  对于2012年的房价走势,虽然宏观调控的力度注定不会放松,房价亦可能在2012年进入下降通道,但是,这绝不意味着2012年房地产业将会崩盘。因为,无论是基于我国未来的城镇化发展空间、还是基于房地产业急速动荡将会产生整体经济的过强负面效应、以及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失衡之下对房地产的局部支撑力量等等因素,我们均可判断,这种凄惨的景象绝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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