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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酒后以千元价格卖老宅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11-14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67

    儿子醉酒后,未同家人商量,把自家老宅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亲戚。70岁的何女士得知后,把儿子谢某及买房人李某告上房山法院。最终,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何女士诉称,自己老伴儿去世后留有一处老宅,一直借给亲戚李某居住。2011年4月,她从居委会得知,早在2007年,儿子谢某就签订了卖房协议,将老宅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何女士认为儿子未同自己商量便将房屋卖出,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该卖房协议无效。

  说起自己卖房行为,谢某也显得颇为无辜,“当时我喝了很多酒,李某说给我1000元钱,然后让我签字,我糊里糊涂就把字签了。”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未经何女士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卖,损害了何女士的合法权益。而李某未能提供证据,辩解不予采信。故法院确认谢某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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