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江西:今年起只建“公租房”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01-06 00:0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729

    2012年起,江西各市县将停止新建名称多样的保障房,只建“公租房”,各类保障房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调整后,保障房分配依据,由过去以户籍与收入为主转变为以就业地住房困难程度为主,申请不受户籍限制。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承租户,其廉租房租金与公租房租金的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补贴;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住户,按公租房标准收取。公租房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质、同品质、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60%,廉租房为10%。

  保障性住房“三房合一”后,将按照“先租后售、自愿购买、有限产权、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公租房租售并举,承租房可自愿申请购买有限产权,出售价格原则上按住房建安成本价格,可分期付款。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万达2011年收入首破千亿
下一篇:楼市调控关键一年:关键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