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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昨发文 阐释房产税改革方向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12-01 00:00:00   来源:重庆晚报   点击: 2756

    社科院11月28日发布主题为“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的财政政策报告,建议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而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发表署名文章,对人们普遍关注的房产税改革方向等问题作出阐释。种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思路正在日渐明朗。

  虽然对于未来征收房产税的细节仍有待商榷,但谢旭人的文章明确指出,要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告诉记者:“谢旭人的这一表态意味着房产税改革将与整个房地产税制改革联系在一起,进行税费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白景明介绍,目前,我国房地产领域的税费高达数十种。例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虽然大部分税费不直接向购房者征收,但成本最终都将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房产税改革的技术条件是否成熟?随着我国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完善,房屋的面积、类型、产权等各项基础信息均已完备,且存量房价格评估技术也随着二手房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我国二手房转让已经引入评估机制,交易量逐年增大,个人住房信息已经掌握。”白景明认为,房地产改革推进的核心是制度设计,其中,房产税改革是一个长期性的制度建设,应该着眼于长远,最终目的是实现在房产领域课税的公平。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也认为,无论是掌握涉税信息还是评估技术方面,包括税务部门和城建部门的准备工作都在加快,可以说征管技术目前已不是房产税征收的最大障碍。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张茉楠认为,要真正触及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核心制度问题,就必须下决心解决土地财政问题,这必然要涉及土地政策、财税政策、保障政策、金融政策等利益的重新调整和资源的再分配。在这一过程中,深化房产税改革发挥的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至关重要。谢旭人指出,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构建合理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有效调节财富分配。

  据新华社

  (原标题:新华社昨发文 阐释房产税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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