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拒缴物业费业主每天限购20元电 业主斥物业违法

作者:菏泽房产网   时间:2012-04-03 00:00:00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 2750

  近日,亦庄浉城百丽小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遭物业公司限电。对此,业主质疑物业此举不合法。对此,相关部门建议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

  从3月8日起,就有业主在网上发帖称,购电时被小区物业告知,每天只卖20元的电给不缴物业费的业主。业主们表示,由于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部分业主才拒缴物业费。昨天上午,就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20多户业主购电遭限。

  昨天下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的确对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采取了限购电的措施。工作人员表示,因小区用电属于物业代管,他们有权对不缴费的业主进行限制。“目前,不缴费的业主还是少数,如果业主对小区的管理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可以和我们沟通,而不是拒缴物业费。”

  对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有一部分老小区的电费由物业公司代为缴纳,今年小区改造计划将管理权移交给供电公司。针对该小区的情况,他们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律师说法

  雄志律师事务所的邱彩霞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费。供电是业主与供电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物业无权干涉。而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应该另行解决,而不能因此限制供电。她指出,目前,只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郑重声明:
  • 1、本站在此郑重声明,欢迎媒体、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菏泽房产网(菏房网),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菏泽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

上一篇:中国“富人”哭穷买不起房:是炒作还是警钟?
下一篇:潘石屹:房价反映贫富两极分化 和开发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