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本地资讯 | 业界新闻 | 家居资讯 | 人物访谈 | 成交快报 | 直达县区 | 折扣促销 | 楼市汇总 | 专题策划 |
共有产权房 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菏泽房产网】消息: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近日表示,将在各地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探索的基础上,完善产权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切实消除牟利和寻租空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教授毛寿龙表示,这种模式更适合快速发展的地级市,房价相对较低,可以参照商品房定价。但在北京、上海等房价较高的一线城市,共有产权房如何定价才能既让中低收入阶层买得起,也没有牟利空间,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机构总监李国政认为,要完善共有产权房的上市回购定价模式,若政府出资回购受助者产权,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回购价格。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徐益超指出,随着共有产权房大量入市,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的重要性将日益紧迫突出,应不断加强申购审核、售后监管和后期退出等工作,压缩利益空间,确保保障房资源的循环利用,并通过公积金、房贷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和倾斜,使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圆梦”。
上一篇:国土部重申特大城市不再新增建设用地
下一篇:你家的公摊面积算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