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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社区业委会成立为何难产 房管部门详解难题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07 08:28:40   来源:生活日报   点击: 2095

 “三区选出的业委会候选人一区不承认”、“业委会候选人不少业主不认识”……随着济南城市化建设的加快,济南市超过5000户的大型社区不断涌现。在陆续入住后,由于物业管理区域大,人员众多,“众口难调”使得这些小区在管理上存在一些难题,尤其是业委会成立难更是让一些大社区业主很“头疼”。针对这一问题,5日,济南市房管系统物业处召开媒体说明会,就大型社区业委会成立的相关问题做出统一解答。

  问题1:大的小区分好几个区,能否各自成立业委会?

  目前,一些大型社区都分好几个区,然后是分期入住,每个区都有好几百户,想几个区一起成立业委会,困难不小,有的业主提出,能不能每个区各自成立业委会?

  对此,济南市房管系统物业处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业主大会一定时期内也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

  那么,如何界定是不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呢?对此该负责人介绍说,主要是依据小区规划和是否共用一套公用设施。

  “一个小区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小区可以是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也可以包含多个。”该负责人解释说,物业管理区域在小区建设之初,就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如果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问题2:大型社区各个区业委会候选人比例咋确定?

  对于一些分区较多的大型社区来说,在选举业委会的过程中,各个区有多少委员,是一个大家关注的话题。在业委会选举过程中,有的区业主多,但候选人少,有的区业主少,但候选人多,这也引起了部分业主之间的分歧。那么,对于大型社区不同区之间候选人的多少,是否有固定的比例规定呢?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当前物业政策没有对比例做出明确规定。

  “但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筹备方案进行确定。”该负责人说,当前政策规定,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应该由业主大会的筹备组提出,大型社区不同区域业委会候选人所占比例的问题,由筹备组提出方案,并将方案告知参选业主,如果业主对筹备组的方案提出异议,筹备组应当重新制定方案。

  问题3:业主分期入住,后入住业主权益如何保障?

  对于一些大型社区来说,不同分区之间入住时间各不相同,以东部一小区为例,三个区的入住时间分别在2008年、2010年和2011年,先入住的业主成立了业委会,后入住的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呢?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小区业委会在成立的过程中,出现大批业主交房,并且即将入住,此时,业主大会的筹备组应暂停行动(由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区房管局监督),等待该批业主入住后,再召开业主大会,充分保障该批业主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尽量照顾到更多业主的权益。如果在小区业委会已经成立之后,再出现大批业主交房入住的情况,这部分业主如果想选举及被选举为业委会成员只能等到此届业委会满届。

  问题4: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业主能否竞选业委会委员?

  “虽然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但这套房子是我和老公共有的,在业委会选举过程中,物业认为我没有资格被选举为业委会委员。”日前,家住南部一小区的业主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小区业委会选举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的不少,那么是不是只有房产证上写了名字的,才能竞选业委会委员呢?

  对此上述负责人介绍,如果夫妻一方在房产证上没有名字,但如果能证明出资买房即能证明是房产共有人也有资格。

  问题5:社区太大业主人数太多,召集开会难咋办?

  对于一些大型社区来说,业主五六千户,总人口可能上万人,在选举业委会的过程中,时间很难统一,把全部业主召集起来召开业主大会难度太大,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召开业主大会呢?

  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将经业主本人签字的书面意见在业主大会上如实反映。

  “具体到不同的社区,到底是以幢、单元还是楼层为单位,可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制定统一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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